3月2日,十八屆中央第九輪巡視全部進駐完畢。深化政治巡視、采用“一托三”、首現“回頭看”,這輪巡視創新點頗多。
隨著每一輪巡視工作的推進,巡視的利劍作用進一步凸顯。中央紀委立案審查的領導干部案件中,超過一半的線索來自巡視。巡視創新,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一個縮影。
3年來,貫徹黨中央部署,按照《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始終注重抓立行立改、抓內涵發展、抓重點突破、抓任務落實,堅持立足本屆任期,以釘釘子精神一抓到底,盯住干,抓緊辦,改到位,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盡量往前趕,確保改革任務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截至目前,《實施方案》部署的“兩責任”、“兩為主”、“兩覆蓋”和健全黨風廉政建設法規制度體系等改革取得明顯成效,一些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法規制度已經如期或提前出臺,中央紀委機關牽頭的改革任務,已出臺多項較為重要的制度成果。 1 堅持依規治黨,健全黨內法規制度
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黨和國家機關違反有關規定經商辦企業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這是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明確規定。
修訂并頒布《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把黨的建設中的成功經驗,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的新實踐,轉化為制度成果,在中國共產黨全面從嚴治黨的征途上,鐫刻下新的歷史標注。
修訂工作始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黨章為重要遵循。
廉潔自律準則修訂前適用對象過窄,僅對黨員領導干部提出要求,缺少正面倡導,廉潔主題不夠突出。修訂后面向全體黨員,變負面清單為正面倡導、確立高標準。
黨紀處分條例修訂前存在紀法混同問題,分則130條有近80條跟刑法等法律法規重復。修訂后將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中的紀律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使黨的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
隨著巡視工作深入開展,影響和制約巡視工作的原則定位、指導思想、體制機制、隊伍建設等方面問題日益凸顯。巡視工作條例修訂嚴格遵循黨章要求,總結巡視工作改革創新的實踐經驗,綜合十八大以來制定的30多項制度,在多個方面實現了創新,比如,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明確巡視全覆蓋部署、突出巡視工作主體責任等等。
貫徹三部黨內法規,各級黨組織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敢于擔當、敢于較真、敢于斗爭,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認真勁兒,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推動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風尚。
2 聚焦中心任務,切實履行紀委監督責任
“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黨內搞團團伙伙”,“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背民主集中制原則”……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的紀律審查通報中,常常可以看到這樣的表述。從“法言法語”到“紀言紀語”,反映的是把紀律挺在前面、把紀律當作管黨治黨戒尺的必然要求。
3年來,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推動各級黨委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發揮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督促各級紀委堅守監督執紀問責的定位,持續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切實履行監督責任。
找準紀委職責定位,解決紀委“干什么”的問題。中央紀委機關兩次清理議事協調機構,把參加的125個議事協調機構清理減少到14個;兩次調整內設機構,在內設機構、行政編制、領導職數總量均不增加的情況下,把更多力量壓到主業上,執紀監督部門和人員分別占到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總數的近70%。省、市兩級紀委也相應完成內設機構人員調整,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精簡比例達90%。
把紀律挺在前面,解決紀委“依據什么干”的問題。用嚴明的紀律管住全體黨員。明確提出紀委決不能成為黨內的“公檢法”,執紀審查決不能成為“司法調查”,把查辦案件改為紀律審查、案件室規范為紀檢監察室、案件線索改稱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對審查對象以“同志”相稱,從學習黨章入手,重溫入黨誓詞,重讀入黨志愿書,促使其深刻反思、剖析自我。審查和審理報告不僅列明違紀事實,而且附上懺悔錄和違紀事實見面材料。
探索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解決紀委“怎么干”的問題。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擴大談話、函詢、誡勉范圍,促使一些有反映的干部講清問題,認識錯誤,及時改正,防止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加大對黨員干部談話函詢所作說明情況的核實力度,對故意隱情不報的嚴肅查處。對廉潔自律不嚴、檔案造假、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實等問題決不放過、依紀處理。
2月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兩則紀律審查信息。四川省原省委副書記、省長魏宏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湖北省原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賀家鐵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魏宏、賀家鐵分別被降為副廳級非領導職務和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3 實現派駐全覆蓋,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
“中央紀委新設7家派駐紀檢組組長,分赴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機關報到。”2015年3月31日發布的這則消息,標志著派駐全覆蓋邁出了實質性的關鍵一步。
全面從嚴治黨,靠全黨、管全黨、治全黨,必然要求黨內監督全覆蓋。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36條提出,做到派駐和巡視“兩個全覆蓋”。2014年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關于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明確了派駐全覆蓋的改革路線圖。
7家派駐紀檢組先行改革“試水”,為實現派駐全覆蓋創新了方法、探索了路徑。2015年11月,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
中央紀委整合資源、內部挖潛、盤活存量、調整結構,共設置47家派駐紀檢機構,其中單獨派駐20家、綜合派駐27家,監督139家單位,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實現全覆蓋后,派駐監督單位增加了87個,派駐機構減少了5家,副部級和司局級職數沒有增加一個,做到了精簡高效、內涵發展。目前47家紀檢組組長均已到位。
實現對139家單位的全面派駐僅僅是第一步,派駐監督還要充分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
“以前大家把派駐監督視作同級監督,現在調整過來了,這本質上是上級紀委對下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駐中央統戰部紀檢組組長蘇波說,派駐紀檢機構工作是派出紀委工作的延伸,是上級紀委對下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實施監督的重要平臺,要發揮“派”的權威。
“駐”的優勢則體現為派駐紀檢機構與駐在部門“在一個樓里辦公、一口鍋里吃飯”,跟干部天天接觸,容易打聽“張家長、李家短”。各派駐紀檢組通過實踐探索,建立健全了各有特色的工作機制,比如列席黨委會議、定期走訪工作、暢通信訪渠道、進行經常性廉政談話和約談等。派駐監督威力逐步顯現。
4 深化政治巡視,讓利劍作用更加凸顯
十八屆中央第9輪巡視進駐32家單位開展專項巡視,并對遼寧、安徽、山東、湖南等4個省進行“回頭看”。此前,中央巡視組已開展8輪巡視,共巡視149個地方、部門和單位黨組織,實現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管國有重要骨干企業和中央金融單位的全覆蓋。
3年來,巡視工作從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圍繞“四個著力”,到聚焦全面從嚴治黨、把紀律挺在前面,再到突出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著力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選人用人問題,當前又提出政治巡視,始終與時俱進、向中央看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倒逼改革、促進發展。定位更加明確,指向更加聚焦,利劍作用更加凸顯。
中央巡視對象有280多個。要實現全覆蓋,必須轉變方式,創新手段。
在開展常規巡視的同時,開展機動靈活的專項巡視,緊盯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精準發現,定點突破,強化震懾遏制作用。在專項巡視中實行“一托二”、“一托三”,每輪一個巡視組巡視兩個或三個單位,同類同步安排,分批集中匯報,增強發現問題的針對性。根據巡視對象特點,“下沉一級”、“下沉兩級”了解情況,對被巡視單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
對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分類處置、及時辦理。對發現的問題綜合提煉、抽絲剝繭,提出治標和治本的建議,向中央深改辦和國資委等有關單位提供22份巡視中央企業專題報告,向國務院分管領導和國企改革領導小組通報情況,推動深化改革、強化監管。巡視后督促全面整改,實行整改情況黨內通報和向社會公布的“雙公開”。前7輪巡視的118個地區和單位整改情況已全部公開,接受監督。
在中央堅強有力領導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謀劃,中央巡視組示范帶動,省區市巡視工作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逐漸形成上下聯動、全國“一盤棋”的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