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6年1月30日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羅東川省長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過去一年和“十四五”時期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同意報告提出的“十五五”時期和2026年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和舉措,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號召,全省各族人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省委堅強領導下,按照省委十四屆十次全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度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聚力打造生態文明高地、建設產業“四地”,強化政策協同、增強組合效應,持續擴大內需、優化供給,做優增量、盤活存量、培育新量,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持續深化關鍵領域改革,不斷優化營商環境,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著力穩就業、穩企業、穩市場、穩預期,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堅定信心、實干爭先,奮力實現“十五五”良好開局,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青海篇章不懈奮斗!